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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行云南湘通橡胶软管、氧气瓶的操作指南
一、使用橡胶软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:
1.橡胶软管需具有承受一定气体压力的强度。GB9448—1999标准规定:焊、割作业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,丙烷胶管为红色,并不准对调使用。
2.使用中胶管长度一般不应短于5m,最宜在10~15m左右。氧气软管两端用卡子或细软铁丝扎紧。丙烷软管只要能插上就行,不要太紧。
3.橡胶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上油脂或触及红热金属。应定期检查,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。
4.丙烷软管在使用中发生脱落、破裂或着火时,应先将焊、割炬的火焰熄掉,然后停止供气。氧气软管着火时,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。禁止弯折氧气软管来熄火。
二、使用氧气瓶的安全注意事项:
1.气瓶必须有明显的颜色标志和钢印,氧气瓶为天蓝色。
2.使用时,必须有瓶帽和橡胶防震卷,应尽可能垂直竖放,并设支架固定,防止跌倒。
3.气瓶瓶阀处严禁沾上油脂;严禁敲击和碰撞;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弧。
4.气瓶放置地点应不得靠近热源,一般应距离明火10米;夏季防止曝晒;冬季如有冻结现象,应用低于40℃的温水化冻,严禁用明火烘烤。
5.开启氧气瓶阀时,应注意站立位置,不能正对接口,应慢慢打开阀门,防止快速放气时瓶阀处结霜。
6.使用时应遵守气瓶通用安全管理规定。
三、使用丙烷气瓶安全注意事项:
1.使用前,检查钢印、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。
2.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,距明火10米以上;应通风良好。
3.使用时,必须直立,防止倾倒,禁止卧放使用。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丙烷气瓶,必须先直立后,静止20分钟后再使用。
4.严禁对丙烷气瓶敲击、碰撞及在瓶体上引弧,防曝晒和烘烤,严禁用高于40℃的热水和其他热源对丙烷瓶进行加热。禁止在瓶上放置物体、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、割炬等。
5.移动作业时,如采用专用小车搬运,在同一小车上必须用非燃性材料隔板隔开。
6.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。开启瓶阀应缓慢,不要超过一转半。正常使用时,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.15MPa,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.05m/h.L。
7.丙烷瓶内气体严禁用尽,必须留有不低于0.05MPa的剩余压力。
8.严禁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,严禁对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。








